关于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公告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我局核定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项目资质条件,同意核发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现予公告。 1、阳春市妍津房地产有限公司 2、阳春市明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阳春市建设局 二00八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