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主要领导带队到广州
学习《城乡规划法》

2007.12.28

  为了更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下称《城乡规划法》),12月26日至28日,市建设局在局长张奕忠的带领下到广州参加《城乡规划法》学习培训活动。这次培训由建设部城乡规划司、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城市规划协会联合举办,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司长唐凯、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秘书长石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黄建初、广东省建设厅城乡规划处处长蔡瀛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吴明扬分别在培训班上作了辅导。

  据介绍,现行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原是“一法一条例”的“二元结构”,即1989年12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1993年国务院发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而《城乡规划法》中所称的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这意味着,原来城乡二元的法律体系被打破,城乡规划步入一体化的新时代。

  市建设局局长张奕忠表示,为保证更好地贯彻落实新法律的精神和推进依法行政,在培训学习结束后,将通过各种媒体和设立咨询点对《城乡规划法》进行广泛宣传。

  市建设局副局长吴小锋、梁兵以及规划股、村镇股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规划建设办的主要负责人20多人参加了培训。(文/严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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