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检查我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建筑法》情况

2008.7.25
 

  7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部分职能单位主要领导共40多人市人大检查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建筑法》情况。人大代表先后检查了春湾华隆商业城、春湾宝兴C幢商住楼,市区新晖商住楼工程、同福花园KL、J幢商住楼、自来水公司二期扩建等工程,并听取各建设单位关于我市《建筑法》实施情况汇报,查阅了建设工地的有关资料。   

  人大代表充分肯定了我市实施《建筑法》所取得的成绩,又指出了存在问题。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游宁强调了四点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对贯彻实施《建筑法》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从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三是抓好建设领域专项治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四是认真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国平、吴昭常、游宁、卢国珍、陈汉吉、彭创兴、副市长刘晓峰参加了检查活动,市建设局局长张奕忠、分管副局长刘学和以及有关人员陪同检查。(图文/郑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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