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塘村生活用地规划审批公示

  春城莲塘村农民生活用地平面规划于1994年作出并已实施,2007年经国土局、春城街道办、春城升平村委会认可作了规划平面方案的修改,但因2007年的方案增加了通巷,致使1994年已发出国土证的几户在道路上无法建房。现经我局与国土局、春城街道办、春城升平村委会共同研究作出了《春城镇莲塘村农民生活用地平面规划图(修改)》方案,解决了1994年已发证而无地建房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规划调整方案的相关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回收原证办理新证。
  公示图纸:春城镇莲塘村农民生活用地平面规划图(修改)
  公示时间: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1月3日
  以上内容可通过电话(0662-7733525)查询。
  凡是对以上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二十日内向本局书面提出申述、或提出听证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以便我局核对情况。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