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阳春市河西加油站扩建
工程规划选址听证会的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阳江石油分公司申请在春城城西大道原有的加油站进行加油站扩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行政执法听证办法》,经请示市政府同意,我局决定公开举行阳春市河西加油站扩建工程进行规划选址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阳春市河西加油站扩建工程的项目规划选址(阳春市春城城西大道124号)。
二、听证时间:2009年3月11日下午3:00至5:00。
三、听证地点:阳春市建设局五楼会议室。
四、听证代表范围及人数: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阳江石油分公司有关人员共3人;
2、与阳春市河西加油站扩建工程项目有利益关系的关系人或法人共14人;
3、邀请相关单位的代表参加听证。
五、听证手续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请带有效的身份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材料,于2009年2月12日至2009年2月19日到我局政策法规与科教股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核发《听证证》,逾期不接受申请。是法人(组织)的推选代表,出具法人(组织)的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书面登记;相关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凭介绍信(或证明),以及代表的个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进行书面申请登记。
六、听证人的权利:听证人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咨询。
七、旁听手续申请:旁听人数为10人,欢迎有关人员参加旁听,申请旁听的人员请带有效的身份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材料,于2009年2月12日至2009年2月19日到我局政策法规与科技教育股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核发《旁证证》,逾期不接受申请。是法人(组织)的推选代表,出具法人(组织)的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书面申请登记,相关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凭介绍信(或证明),以及代表的个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进行书面申请登记。
八、其他事项:
1、2009年2月19日下午5:30分前不进行登记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旁证)的权利。
2、业主委托设计单位作出的阳春市河西加油站扩建规划总平面图在现场、市政府公示栏及我局公示栏一并进行公示。
3、参加听证须凭《听证证》进场听证,参加旁听须凭《旁听证》进场旁听。
4、办理听证(旁证)手续地点:阳春市城云路十号阳春市建设局。联系人:范先生,联系电话:0662-7722921。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