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阳春市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
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各房地产企业:
  现将《阳春市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2009〕53号)和省建设厅、监察厅联合制定的《广东省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以及阳江市监察局、阳江市城市规划局联合制定的《阳江市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阳监发〔2009〕4号),一并贯彻执行。
  对于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迳向市监察局、市建设局反映。

                    2009年5月27日

阳春市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
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对房地产 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2009〕53号)的要求和省建设厅、省监察厅联合制定的《广东省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以及阳江市》以及阳江市监察局、阳江市城市规划局联合制定的《阳江市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称《阳江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我市的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这次专项治理,认真清理我市各部门制定的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定中违反《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内容,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违法违规案件,有效遏制房地产开发中规划审批环节中的腐败行为,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我市城乡规划事业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治理重点
  (一)完善制度。进一步梳理我市各部门制定的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对其中违反国家关于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清理和纠正;根据省建设厅、监察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粤建规字〔2009〕17号),制定和完善我市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的具体条件、审批程序及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对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
  (二)清理检查。1、重点检查我市城市规划区以内以划拨、出让、转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容积率等强制性指标的管理情况,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容积率等强制性指标的管理情况,同一房地产项目(含分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给出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过程中对建设用地容积率等强制性指标的管理情况。2、全面排查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间予以规划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其中涉及变更规划、提高容积率、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房地产项目,逐一建立台帐;要查清项目提高容积率、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是否有法定依据,是否按法定程序进行,是否依法公开,是否有土地价款和配套规费流失等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法处理。
  (三)查处案件。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通过公开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畅通案件举报渠道,对实名举报的案件做到一一查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查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问题,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进度安排
  根据《阳江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此次专项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部署安排、宣传动员(2009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根据省建设厅、监察厅和阳江市监察局、阳江市城市规划局的部署,我市成立专项治理实施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市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实施。
  1、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领导小组由一名组长、三名副组长和五名成员组成。组长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廖声雄担任,副组长由市建设局梁英乐局长,市纪委常委谢维光,成员由市监察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和房产管理局等九名同志组成。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法制股(联系电话:7722921),具体负责协调联络、分析汇总、监督实施等工作。
  2、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分别在市监察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房产管理局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7715908(市监察局)、 7733197(市建设局)、7733791(市国土资源局)、7729417(市房产管理局),并在市政府投资服务管理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设置投诉举报信箱和电子信箱(ycjsgovcn@163.com)。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边查边改(2009年5月中旬至7月底)。按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市各成员单位和各房地产企业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对本单位的自查自纠、清理排查工作,同时对查找出的问题,分析原因,边查边改。并按时按规定将《房地产开发中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清理检查统计表》、《房地产开发中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自查自纠登记表》和《专项治理期间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统计汇总表》填写好,分别报送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将于7月1日-15日对各成员单位和各房地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汇总后上报阳江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第三阶段:抽查迎检、推进整改(2009年8月至11月底)。从7月中旬起,省、阳江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我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抽查,我市各成员单位和各房地产企业要积极配合省、阳江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监督检查,对省、阳江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积极整改,并按照省、阳江市和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各项整改措施,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以迎接省、阳江市和我市检查组的检查。
  (四)第四阶段:总结分析、巩固成果(2009年12月至2010年12月)。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通报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及查处的典型案例。通过这次专项治理活动,我市各成员单位和各房地产企业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特别是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方面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城乡规划领域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房地产开发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时完成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要搞好协调、齐抓共管。我市监察、建设、国土、房管等部门要加强联系与沟通,共同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按照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领导小组的分工和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市的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三)要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我市各部门要深入、细致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掩饰、不弄虚作假,并及时、如实向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领导小组汇报,由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领导小组上报阳江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加强源头治理,巩固治理成果。通过这次专项治理活动,制定和出台促进城乡规划领域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的政策措施,作为巩固本次专项治理,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成果,推动我市城乡规划事业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附:阳春市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阳春市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
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长:廖声雄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梁英乐 市建设局局长
      谢维光 市纪委常委
   员:陈填鹏 市建设局党委书记
       兵 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开华 市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
      关崇识 市纪委副科级纪律检查员
      钟西江 市房管局副主任科员
      范家珍 市建设局法制股股长
      刘 辉 市建设局房管股股长
      杨 希 市建设局规划股工程师
      李少豪 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股股长

  附件一:房地产开发中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清理检查统计表
  附件二:房地产项目中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自查自纠登记表
  附件三:专项治理期间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统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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