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春市石望镇饮水安全工程施工”补充通知02
各投标人:
现对“阳春市石望镇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通知:
一、 招标文件第35页中:“若投标书的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
的,则以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若有错漏则以调整后为准)确定”,本条去掉不采用。
二、 招标文件第73页《承诺书》中:
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承诺内容去掉,本条不采用;
2、 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中第2点中两处“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均修改为“固定单价合同承包”;
3、 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中第3点内容去掉,本条不采用。
三、 招标文件第82页表格去掉,本表不采用。
特此通知。
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