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建设部 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布 有关技术咨询联系单位的函》的通知
市各施工企业、各房地产企业:
现将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布有关技术咨询联系单位的函》(建办科函[2004]569号,可在建设部网址http://www.cin.gov.cn建设科技栏)转发给你们,要求各单位在网上下载,认真学习,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技术咨询需求的,请与有关单位联系。
阳春市建设局
二○○四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