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的十六大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精神,为加大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快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步伐,特作如下决定:
一、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增强招商引资的责任感
(一)正视我市经济发展状况。2002年我省人均GDP为1600美元,而我市人均GDP为625美元,仅为全省的39%;我市第一产业增加值为25.18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3.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3.53亿元,一、二、三产业的比重为48.3:
25.7: 26,而我省的比重为8.8: 50.2: 41。由此可见,我市的经济落后主要是工业发展落后。
(二)转变思想观念。各级党政领导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认真分析我市工业发展现状,充分认识我市经济落后主要是工业落后,招商引资工作落后,优惠政策落后,归根到底是市场观念的落后。必须在思想境界上进一步解放,在改革创新上进一步解放,在政策引导上进一步解放,增强招商引资发展工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只求所在,不求所有”,“让你发财促我发展”和“让小利得大利,让近利得远利”的观念,切实把招商引资发展工业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根据我市工业落后的实际状况,大胆叫响“工业富市”的口号,按照“以工业项目为主,吸收外资为主,出口为主,致力于高新技术”和“外商内商一起招,外资内资一齐引”的方针,指导我市的工业发展思路和产业结构调整,采取追赶型发展战略,力争用5年时间,形成第二产业增加值超过第一产业增加值的新格局。
二、优化投资硬环境,增强吸引投资能力
(四)搞好工业开发区的规划与建设。在继续完善现有开发区功能的同时,按照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保护相适应的原则,搞好工业用地5年计划和10年规划,储备工业载体的后劲。今年上半年,启动隆岗工业区和岗脊工业区的建设。各镇也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搞好镇属工业开发区的规划和建设。
(五)改革征地办法。为降低投资成本和解决工业用地来源,征用土地可以实行预征,或先租后征,或对农民的征地费分期支付。在经市政府批准的工业开发区内的土地,以一个开发区作为单位计算;在经市政府批准的开发区外的土地,以一个企业作为单位计算。具体地说,就是从落户该片土地的企业产生的每年缴纳属入本市库税收收入额提取9%,一年一次支付给农民。上不封顶,下要保底。为妥善解决经市政府批准的工业开发区征地后农民获得税收分成前的生活,从2004年开始,根据发展的需要,每年在市财政本级预算中安排200万元,由市投资服务管理中心会同所在镇政府按照土地纯收入直接支付到农民手中。具体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农业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当年水田、旱地、林地的纯收入测算,每年公布一次。由市财政先期垫付的生活费用,在享受税收分成后从超出标准的部分中扣还。企业一次性支付农民的征地费后,征地分期收益权转移给该企业。
(六)加大工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工业开发区的“三通一平”工程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由有实力的开发商承包,并不得转让。除了不可抗力因素外,中途不得停工,如停工累计10天的或工程进度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所做工程不予支付工程款并收回承包权。为此,从2004年开始,根据发展的需要,每年在市财政本级预算中安排300万元作为工业用地开发费。同时,从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在国有资产收益中提取8%,作为我市的工业发展基金。
(七)努力降低工业成本。工业用地征地费不进入地价,未“三通一平”的土地实行零地价的政策。在实行大工业用电最高限价制度的同时,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文件,允许我市小水电企业向用电企业直接供电,需要过网的只收过网费。
三、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软环境
(八)服务也是生产力。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是提高招商引资竞争力的关键。实行 “一个窗口办公,一个口子收费”,为投资者提供“扶上马,送全程”的服务。
(九)完善企业评议职能部门制度。按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行由市工商联组织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制度,建立投资者反映情况的回执制度,虚心听取投资者意见。充分发挥市工商联在优化投资环境中的作用。
(十)改革现行的投资服务管理体制。市投资服务管理中心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实行两个牌子,一套人马。以投资服务为宗旨,为向投资者提供全程的、整体的和持续的优质服务。
(十一)实行收费明白卡制度,刹住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等歪风。对落户工业开发区的企业,实行“只收税不收阳春市属行政规费”的政策。
四、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地
(十二)建立对投资企业检查审批管理制度。有关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到企业进行检查的,必须经市投资服务管理中心审核后报市政府分管工业的副市长批准;公安机关的治安检查,必须经市公安局局长审核后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批准。未经批准擅自行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十三)提高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地位。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要全面落实民营企业家在“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利益”的政策。对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给予适当的政治荣誉,体现党和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和关怀,促进民营企业发展。
五、改革招商引资的奖励办法,建立招商引资责任制
(十四)兑现招商引资奖励政策。今年市政府已经兑现近几年来我市招商引资的奖励,取信于民。今后,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奖励条件的,还要继续兑现。与此同时,根据发展的需要,对奖励政策进行必要的改革。从一次性奖励改为长期性奖励,从以招商引资额作为奖励基数改为以引进生产性企业所缴纳的属本市库税收收入额,实质上让招商引资者参与税收分成。
(十五)对招商引资实行税收分成。每年从所引进生产性企业缴纳属入本市库税收收入额的1%分成给个人,9%作为对土地权属者征地费的分期付款,90%作为市、镇、村、部门的分成。为此,从2004年开始,对现行财政体制进行改革。本决定实施前引进的工业企业,市镇的财政收支适用2003年的财政收支实施方案。本决定实施后引进的生产性企业,按照新的分成办法办理。
(十六)建立招商引资责任制。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镇和市直单位的党政一把手为任务责任人。市直单位和镇招商引资的任务,根据各自条件的不同,实行分类管理。责任制以3年为一个周期,把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领导政绩一项重要内容,每年考核一次,3年总考核。考核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招商引资工作落到实处
(十七)讲求招商引资实际效果。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的主动性和灵活性,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招商引资办企业,把招商引资重点放在深圳、东莞等珠三角地区和香港、台湾等经济发达地区。推行“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市场运作”的办法,积极组织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参与上级部门在国内外举办的招商活动。积极采取以亲招商、以商招商、网上招商、委托招商等招商方式开展招商活动。
(十八)转变驻外办事处职能。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的职能要以招商引资为主。充分发挥驻外办事处、同乡会、联谊会等的招商引资作用。
(十九)落实招商引资的必要费用。从2004年开始,根据发展的需要,每年在市财政本级预算中安排100万元作为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列入预算。用于大项目、重点项目、高科技项目、大型考察团来我市考察投资环境等活动的费用。
(二十)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为确保招商引资工作顺利进行,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镇和市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做招商引资的带头人。
(二十一) 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督促检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决定及其配套规定、意见的落实的督查工作,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落到实处。每半年要向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汇报一次,遇到重大紧急问题要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授予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商引资方面的组织协调权和临机处置权,市直各部门和镇必须执行。
(春发〔2003〕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