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阳春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成立于一九八四年六月一日,本站集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于一体,内设办公财会室、质量监督室、安全监督室。现有人员共17名,其中工程师6人,助理工程师9人,助理会计师1人,会计员1人,大中专以上学历人员14人。同时配备了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和必要的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我站主要职责如下:
一、对全市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全面的工程质量、安全及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重点是对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察五方责任主体的行为实施监督。
二、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三、参与建筑工程质量的争端,并作出仲裁,有需要时作出技术鉴定报告。
四、参与有关优良样板工程和优良工程以及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评选推荐工作。
五、对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资料、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实施现场监督。
六、受阳春市建设局的委托,对全市的竣工工程实施备案,行使备案机关职权。
七、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自建站以来,我站对全市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施工实行全面监督。二十一年来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阳春市建设局的直接领导下,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共完成建筑工程约1200项,面积约600万M2的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工程。合格率达100%。我站在2002年8月经省建设厅复检为合格,证书号为粤建质字第15-002号。
在质量监督方面,在监督中,我们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工程质量规范、标准执行,对不合格的,坚决处理,杜绝不及格工程施工,由于严格要求,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得到稳步提高。
在施工安全监督和文明施工方面,我们按《建筑工程生产安全管理条例》及《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和《广东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的要求严格实施监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进行整改;对安全隐患较多的和文明施工不合格的工程实行停工整改;所有在建工程实施了五个阶段的安全评价,使施工企业的安全意识和文明施工意识大为提高。
阳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李有健
阳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杨雁
阳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谭宇森
联系电话:(0662)7735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