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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阳春市推进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
现将《阳春市推进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建筑 安全 平安卡 方案 通知
阳春市推进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
实施方案
根据阳江市建设局《关于推行"平安卡"管理制度工作的通知》阳建[2007]43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及平安卡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管函[2006]464号),我局决定在全市推进建筑工人"平安卡"制度。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及平安卡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和规范建筑工地一线人员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建筑工人的生产安全意识,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二、成立"平安卡"工作领导小组和管理中心
成立阳春市建设局实施"平安卡" 领导小组,由我局主管生产安全的刘学和副局长任组长,郑诚(建管股股长)、黄家强(安监站站长)、冯积(信息培训中心主任)任副组长,杨雁(安监站副站长)、韦业栋(建管股副股长)为成员,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实施"平安卡"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以及组织实施工作。联络员由黄家强站长担任,联系电话:13902525606。"平安卡"
管理中心,郑诚任管理中心主任,黄家强任常务副主任,杨雁任副主任,管理人员从建管股、安监站抽调,"平安卡"
管理中心设在安监站,负责“平安卡”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至2007年底,市区范围内全面推进"平安卡"制度,市区所有在建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和作业的人员实施持卡上岗;至2008年2月底,全市全市范围内推进"平安卡"制度,首批试点"平安卡"发放(2007年10-12月)。首次培训班在10月份进行,10月份全面推进,首批试点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平安卡"发放工作,市区内施工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持"平定卡"上岗率达到50%以上。2007年12月底前市区内在建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持"平安卡"上岗率达到100%。2008年2月底,全市施工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持"平安卡"上岗率达到100%以上。
四、具体做法
(一)首期培训。由市质安站收集市区各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以施工企业为单位汇总人数;在2007年10月底前选定培训试点工地开展首期培训;
(二)培训、考试和发证。由局信息培训中心负责联系阳江市建筑业协会开展培训和考试以及"平安卡"
的发放、整理、存档等工作;根据局质安站提供的需参加培训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个人基本信息,编制培训计划和试题,同时将每期考核的合格人员基本情况,一并报管理中心备案;
(三)授课时间、地点、形式。在建工程以施工企业为单位;管理人员脱产半天,到指定培训地点上课;作业人员实行工地现场上课,利用下雨天、停电日或晚上时间上课,20人以上即可开班。课时4节为一期,采用书面考试。每次考试由局信息中心负责试题和监考。即考即评分,60分为合格。考试合格的,即发考试合格证,凭证换领"平安卡"。考试不合格的,免费参加下一期学习,直到合格为止;
(四)培训经费的筹措办法。参照阳江市建设局的做法,由建筑意外保险承保单位负责委托培训和支付培训费。并由局信息培训中心与具备相应资格并且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该公司负责办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理赔工作)具体协商委托培训和付费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局信息培训中心负责向阳江市建筑业协会报送培训合格人员信息和办理领取"平安卡",并在管理中心备案后将"平安卡"发到工人手上;
(二)每个季度末,"平安卡"管理中心将"平安卡"工作开展情况向局书面汇报;
(三)市建设局将在2008年的上半年度全市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中,对"平安卡"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管理中心负责编写推进"平安卡"的阶段性总结,并就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全市的"平安卡"使用管理工作;
(五)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平安卡”的推进工作,将"平安卡"管理制度纳入企业生产安全条件审查的主要内容。要根据本企业情况,按照我局推进"平安卡"制度的目标要求制订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同时,要合理选择人员分期分批培训,及时把培训人员情况统一报局信息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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