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阳春市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年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2008年是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根据阳江市建设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阳建〔2008〕8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安函〔2008〕64号)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制定了《阳春市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施工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5日前报送我局建管股。


                        阳春市建设局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阳春市建设局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年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阳江市建设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制定了《阳春市建设局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 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隐患治理年"的总体要求,以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一法三条例为主线,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手段,以预防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和高处坠落等三类事故为重点,全面排查和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继续深化专项治理,推动建设工程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的落实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严防和减少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断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督促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认真落实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2008年全市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年工作目标:一是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治理率力争达到100%,确保实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二是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三、治理范围、内容和依据
  (一)治理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工业园区工程,村镇建设工程以及外省或本省跨地区经营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工程。
  (二)治理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建设各方特别是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到位情况;
  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一线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平安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6、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批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7、塔吊、施工升降机、钢井架等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含顶升、拆卸)、使用情况;
  8、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状况;
  9、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三)治理依据:
  1、《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08]61号);
  2、《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质[2008]47号);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5、《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6、《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
  7、《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9、《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
  10、《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粤建管字[2006]59号);
  11、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其他规定、规程和技术标准。
  四、治理重点
  今年,我市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三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内容包括:
  (一)建筑起重机械的初始登记、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和日常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拆卸过程的安全监管情况,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深基坑、高支模、外脚手架、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审批、技术交底、组织实施及验收等情况;
(三)"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以及防护用品的监督抽查。
  五、治理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4月10日前)
  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学习宣传国家、省有关安全隐患治理的文件精神,积极动员本地区、本企业干部职工开展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
  2、组织成立隐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企业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作出具体工作计划;
  3、开展全市第一季度施工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0日至11月30日)
  要突出抓好建设工程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的落实,重点是督促建设工程各方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全面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落实专人跟踪整改,做到旧隐患彻底整改,同类新隐患不产生。同时,要切实做好隐患治理"回头看"工作,确保隐患整改得到真正落实。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大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租赁市场的管理,强化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检测管理,全面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实施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初始登记、安装告知、使用登记以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2、全面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把隐患治理成效作为施工企业达标的重要依据和评价标准。2008年实现全市二级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70%以上,三级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50%以上的目标。
  3、不断强化对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大力推行"平安卡"管理制度,从4月1日起全面推行"平安卡" 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4、在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组织举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一法三条例"的培训学习班,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
  5、围绕5至10月全省高温多雨、台风、汛期等恶劣天气条件,以及8月份北京"奥运会"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组织开展第二、三季度全省施工安全大检查,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的专项检查。
  6、每季度召开全省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工作会议,通报"隐患治理年"活动情况,对在"隐患治理年"活动中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企业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隐患治理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力、马虎应付的企业和个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三)总结评估阶段(11月15日至12月10日)
对隐患治理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今年安全生产形势与去年同期进行对比,检查评估隐患治理的实际效果,查找不足,不断完善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建设局成立由张奕忠局长任组长,刘学和副局长任副组长,由建管股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等股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股,具体负责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成立落实隐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制定企业落实隐患治理年具体方案和措施,于4月5日前报建管股备案。
  (二)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突出四个重点时期,即全国"两会"期间、夏季汛期、"奥运会"期间以及第四季度赶工期间,突出三类重点治理对象,即安全管理薄弱的企业以及危险性较大工程,确保隐患治理工作做到不留后患,务求实效。建管股、安监机构要加强隐患治理工作的层级监督检查,及时掌握了解企业隐患治理的进度、状况,对重大隐患好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治。同时,要把隐患治理和日常施工安全监督、安全质量标准化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隐患治理工作抓好、抓细、抓实。
  (三)及时反馈,认真总结。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将本企业隐患治理实施方案及工作联络员信息(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于4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隐患治理工作的全年总结于12月3日前报送我局。12月5日,我局将组织检查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制订的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总结和评估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成效,并进行通报。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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