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建设局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
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汇报

阳江市建设局: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建安函〔2008〕118号)的精神,我局于2008年4月28-30日组织开展全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拆装和使用状况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检查小组
为切实做好我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拆装和使用状况检查工作,局成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建管股、质监站、安监站全体人员组成,对全市各施工企业、工地全部起重设施开展全面、深入的检查。
  二、检查基本情况
根据省厅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将检查分为自查(4月24日至27日)和检查(4月28日至30日)两个阶段,并提出了相关要求,确保我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拆装和使用状况的安全。4月28日至30日结合"五·一"节安全生产检查分三个检查小组,分别对全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拆装和使用状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我市建筑起重机械井字架22台、塔吊1台。从检查情况分析,塔吊符合《广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记录表》的主要内容。全部使用的井字架设施情况如下:
  1、各施工企业能按要求制定和实施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拆装方案,并按照方案组织施工;
  2、大部分起重机械设备有生产产品许可证,能由安监站验收、登记后投入使用;
  3、具备停靠、限位、限重等安全装置并使用可靠,卸料平台门和防护围栏等基本符合要求,通讯联络较为简易落后;
  4、拆装管理到位,作业遵章守纪,有相关资料记录,安全措施基本落实;
  5、能定期检修和定期保养,有相关记录;
  6、制定有针对性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三、存在问题
  1、没有专业拆装单位资质,从业人员基本上没有专业培训上岗;
  2、使用产品未经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和各方共同验收、登记,少数存在没有生产许可证产品;
  3、个别作业人员有违章现象,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可视操作系统较差,联络信号简易;
  4、个别企业救援预案缺乏全面,针对性不强。
  通过对建筑起重机械(井字架)安全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工地井字架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难,要求各施工企业对存在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定人定期进行整改,实行跟踪督促落实,有效地把井字架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生产安全。


                        阳春市建设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


  附表:在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吊、施工外用电梯、龙门吊、钢井架)基本情况一览表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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