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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市防汛抗旱工作
检查的情况汇报
阳江市建设局:
根据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防汛抗旱工作检查的通知》(粤建办函[2008]102号)精神。我局会同阳春市市政局于2008年5月6日至7日对我市防汛抗旱基础设施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责任单位都能建立工作责任制,落实管理责任人,编制应急预案,制订各项应急措施。检查过程中要求责任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各种防汛抗旱应急准备,防汛抗旱材料要到位,要克服麻痹侥幸心理。要求水利部门要保证当前"一河两岸"治理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保证防洪抗旱物资准备到位;市政部门切实加强市区河道涵闸检测,保证汛期开启畅通。我局将继续对上述单位跟踪检查,以确保防洪抗旱工作的顺利进行。
阳春市建设局
二00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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