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生态环境与环境保护规划


  第11.01条 环境保护总目标:建成比较完善的生态与环境管理机制,使阳春市生态及环境质

量有显著的改善。各个重点污染源得到彻底控制;大气污染指数有所降低,城镇环境质量达到良好

状况;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漠阳江干流及重要水库、饮用水源水质得到保护;城市噪声污染指数

有所降低;固体废物实现无害化和分类处理;城镇景观进一步美化,绿化率进一步提高;生态保护

区的种类、数量和面积都有明显的增加,把阳春市建设成自然生态环境优良、山水兼优、风景优美

的绿色环保城镇。

  第11.02条 公益林、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和保护好国家级的4万公顷、省级8万

公顷生态公益林;建设好大河水库和漠阳江上游的水源涵养林1000公顷;建设好省级百涌自然保护

区,申办鹅凰嶂(八甲大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永宁信蓬市级天然次生林保护区;建设好花滩、仙

家洞、大河、信蓬、马古坳5个森林公园。

  第11.03条 城镇生态环境规划:①在全市公路、铁路、城镇主要干道等两侧进行绿化,形成

绿色的交通通道;在城镇的山体、公园、滨河、社区进行绿化,形成城镇绿化系统。②至2010年,

春城的绿化率不低于32%,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5%,人均公共绿地不低于12m2;至2020年,绿化率不

低于35%,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人均公共绿地不低于15m2。中心镇和重点城镇2010年绿地率不低

于30%,人均公共绿地不低于10m2;其他镇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不低于8m2;

2020年,中心镇和重点城镇绿地率不低于32%,人均公共绿地不低于12m2;其他镇绿化覆盖率不低

于32%,人均公共绿地不低于10m2。③至2010年,春城在河西新建1个公园,至2020年增建2个公园

。至2010年,春湾、合水、潭水、岗美、八甲等镇各新建公园1个;至2020年,中心镇各增建一个

郊野公园,其他各镇新建不少于1个公园。

  第11.04条 水环境规划:根据河段的水质、水文要素,结合阳春市的总体发展规划中的工业

布局,划分漠阳江水系各河段的功能分区。


  第11.05条 水环境规划措施:严格执行《漠阳江水质保护规划》;大力整治污染源,控制水污

染;实施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确保漠阳江水质;提倡节约用水,减

少污水量。


  第11.06条 大气环境分区规划:见表11-2。


  第11.07条 大气环境规划措施:①严格执行有关防治烟尘污染的规定,强化管理,重点抓好烟

尘污染大户如阳春春城水泥厂、凌云有限公司等厂企的治理工作。②加强城镇的大气环境管理,特别

是抓紧春城等几个重点城镇的大气环境管理,市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在2005年达90%以上。调整春城的

工业布局塔山工业区的工业在2010年全部搬迁;阳春市水泥厂在2010年迁入城南工业区。③强化对二

氧化硫、烟尘排放源的管理,实行二氧化硫、烟尘排放总量控制和二氧化硫、烟尘排放量许可证制度

,征收二氧化硫、烟尘排污费。④严格汽车尾气检测的年审制度,对不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

车辆实行强制性淘汰,以便减轻机动车尾气中的黑烟、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第11.08条 城镇噪声控制指标:见表11-3。


  第11.09条 城镇噪声控制措施:城区和各镇区加强噪声监测和管理工作,2005年市区噪声达标

区覆盖率达55%以上;重点整治交通、建筑施工、酒楼、大排挡、音像店、卡拉OK厅、歌舞厅、集市噪

声等;改造旧城区,拓宽路面,使城镇内人流、车流畅通,加强交通管理,禁止在春城、春湾、合水

、潭水等镇的镇区使用高音喇叭;改变商业、居住、工业多功能混杂的状况;对工业噪声源要实行消

声、隔音等措施,在主要工业区周围设置隔音带。

  第11.10条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规划:加强整治力度,各污染企业的固体废物必须达标排放

,并对新的污染源进行严格的控制。推广清洁生产工艺,提高废物的回收率,争取处理率达到100%。

  第11.11条 垃圾收集站、中转站及垃圾场规划:①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27-

89)规定,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为70米,春城在2010年之前要根据这项标准建立垃圾收集站,在

规划建设新住宅区时,多层住宅按每四幢设一个垃圾收集点;垃圾中转站按每平方公里设置1个,春城

在2010年之前至少建立12个垃圾中转站;春城新垃圾场位于城郊南面山地。②在2010年,春北的合水

、春南的三甲、岗美与邻近乡镇联合建立垃圾场以实现资源共享,到2020年增建垃圾场和增加垃圾场

处理容量满足垃圾处理的要求,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处理。③在2010年之前,人口较集中的春城、春湾

、潭水、三甲等圩镇以及主要的旅游景点应该按标准设立果皮箱,主要生活性干道每50米设1个,其它

道路80~100米设一个。到2020年之前,全部镇区都应按照此标准设立果皮箱。

  第11.12条 公共厕所规划:阳春市区、春湾、八甲等旅游城镇在2010年之前抓好公厕的翻改建

工作,合理布点,按照国际每平方公里3座的标准设立公厕。2020年前各个镇区要在广场和主要交通干

道两侧、车站、公园、市场和体育场等公共场所以及部分城乡结合带新建改建一批公厕,改变公共厕

所分布不合理的现象。

  第11.13条 基层环卫机构布局及环卫车辆配置:根据国办发(1986)57号文件,"一万城市人口

应配备两台大中型环卫车辆",按此规定,阳春市2010年64台,2020年98台,同时应该设置相应的环

卫车辆厂、机械厂、修配厂及环卫停车场;根据国际标准,环卫工作场的设置是每1~5万人1个环卫工

作场(取每3万人1个),环卫工人休息场所是每0.8~1.2万人1个。阳春市区在远期按照这个标准设立环

卫工作场、环卫工人休息场所,2010年11个,2020年16个。

  
                    主办单位:阳春市建设局
 
地址:广东省阳春市城云路10号 邮编:529600
联系电话:(0662)7734156
  网站维护电话:(0662)7717437 E-mail:ycjsgovcn@163.com
           版权所有© 阳春市建设局  粤ICP备060049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