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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人口与城市化
第3.01条 2005年阳春市常住人口为107~110万人;2010年为113~118万人;2020年为
123~127万人。2005年阳春市暂住人口为1.2~1.6万人;2010年为1.3~1.7万人;2020年为
1.7~2.1万人。预测全市总人口2005年为108~112万人;2010年为116~120万人;2020年为
125~129万人。
第3.02条 城市化发展水平:预测阳春市到2005年城市化水平为32~35%;2010年为38~42%;
2020年为48~52%。
第3.03条 城市发展目标:创建适应经济全球化、信息化趋势和市场经济开放条件下的、拥有
合理的等级规模序列、明确的职能序列和合理的空间布局序列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阳春城镇体系,
并配套建设完善的快速交通运输网络和现代化信息网络,提高城市与其它地区的相互作用强度;制
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资源有效开发利用机制,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城市经济辐射带动能力,
大力发展城市各项社会事业,全面提高城市文明水平和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各类城镇在区域经济和
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实现城乡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3.04条 城市化发展策略:培育和发展中心城市,提高中心城市的经济实力、服务能力和建
设水平,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资源加工型工业,以工业发展促进人口积
聚和第三产业发展,使城镇发展走向良性循环;改革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城市建设投资制度,为
城镇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镇社会化服务功能,提高城乡环境与生
活质量,增强城市吸引力和凝聚力;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国策,减缓人口增长速度,提高人口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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