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十条 规模等级结构
第一级:阳春市区,20~50万城镇人口。规划到2020年城镇人口达到49万,是阳春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二三产业将有较大幅度的提升,成为产业发达、辐射力较强的市域中心。
第二级:春湾镇(春湾+卫国)、潭水、合水镇(合水+陂面),5~15万城镇人口。规划到2020年城镇人口达到8~12万人,在完善交通、供水、通讯、商业、文化、娱乐和特色产业基础上,加强开发适合本镇发展的产业,成为全市次中心和工业、旅游等专门城镇。
第三级:马水镇、三甲镇(三甲+山坪)、岗美镇等5个镇,1~3万城镇人口。规划到2020年城镇人口达到1~2.5万。根据各自的资源优势加强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
第四级:松柏镇、双滘镇、河朗镇(河朗+石望)等5个镇,1万以下城镇人口。规划到2020年城镇人口达到0.3~0.9万。加快发展工业和商业,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真正成为镇域中心。
第十一条 职能结构
规划4级综合职能城镇,分别是市域中心(主中心)、城镇群中心(次中心)、小区域中心(节点镇)、一般镇域中心。主中心:阳春市区,阳春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次中心:春湾镇(春湾+卫国)、潭水镇,分别是春北、春南经济中心;小区域中心:合水镇(合水+陂面)、岗美镇,春中北和春东南经济中心;一般镇域中心:其他建制城镇,包括:马水镇、三甲镇(三甲+山坪)、圭岗镇、八甲镇、松柏镇、双滘镇、河朗镇(河朗+石望)、永宁镇、河口镇等九个镇。
规划分为工业、交通、旅游等3类专门职能城镇。工业城镇:阳春市区、合水镇(合水+陂面)、潭水镇、八甲镇;旅游城镇:阳春市区、春湾镇(春湾+卫国)、八甲镇、河朗镇(河朗+石望);交通城镇:阳春市区、春湾镇(春湾+卫国)、三甲镇(三甲+山坪)。
第十二条 空间结构
规划阳春市域城镇体系采取"点-轴"式发展,最终形成"点轴-城镇密集区-城镇网络"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形成"两轴-三群-五点"的空间格局。
"两轴"指S113线和站港公路两个纵向的城镇发展轴。S113沿线自北向南主要集中:春湾镇(春湾+卫国)、合水镇(合水+陂面)、阳春市区、马水镇、潭水镇、三甲镇(三甲+山坪)等镇;站港公路沿线自北向南主要集中:阳春市区、岗美镇等镇。
"三群"指"春北城镇群","春中城镇群","春南城镇群"。"春北城镇群"是以春北经济中心春湾镇(春湾+卫国)为中心的城镇群,主要包括春湾镇(春湾+卫国)、河朗镇(河朗+石望)、松柏镇等三个镇。"春中城镇群"是以阳春市区为中心的城镇群,主要包括阳春市区、合水镇(合水+陂面)、马水镇、圭岗镇、永宁镇等五个镇。"春南城镇群"是以春南经济中心潭水镇为中心的城镇群,主要包括潭水镇、岗美镇、三甲镇(三甲+山坪)、八甲镇、双窖镇、河口镇等六个镇。
"五点"指主中心--阳春市区,双次中心--春湾镇(春湾+卫国)、潭水镇,两个小区域中心--合水镇(合水+陂面)、岗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