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市区总体规划
第十六条 城市性质
阳春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阳江市特色产业基地,商业、旅游业协调发展的山水园林城市。
第十七条 发展方向
在本次规划期限内,近中期市区主要向东、向南发展,河西以功能完善为主,远期发展北部组团。
第十八条 总体布局
阳春市城市结构发展模式采取组团布局,规划五大功能组团。
组团一 位于市区西南,北至漠阳江,南至鹅步岭山脉[包括鹅步岭(海拔464.0)、大鹰岭(海拔255.0)、王竹岭(海拔211.0)、河东岭(海拔410.0)、木胶塘岭(海拔390.0)]西侧,西至规划阳浮高速公路,东至阳阳铁路。该组团处于城市的下风向和漠阳江的下游,集中规划为产业园区,未来逐步将长坡岭和站港公路沿线建设的部分工业搬迁至园区内。规划城市建设用地710.8ha。
组团二 主要沿站港公路布置,北至过境公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鹅步岭山脉东恻,东至三茂铁路线的支线--阳阳铁路。规划依托站港公路和临近阳江的优势,重点发展物流业、仓储业和具备一定规模的商业批发运输业以及站港公路民营工业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384.2ha。
组团三 位于河东,范围西至漠阳江,东至东湖水库,南至马鞍山水库和电站所在的崩坑岭(海拔221.0),北至漠阳江支流。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777.27ha。
组团北部主要为老城区,保持原有城市面貌和特色,有选择的进行改造,同时利用春州大道的开通和过境公路的建设重点开发两侧用地,在东部围绕东湖水库规划布置高档次和品位的休闲、娱乐用地,形成以商业、旅游、文化、居住功能为主的综合功能区。
组团南部主要为新区,规划一处行政中心,将市区内部分行政单位逐步搬迁至此,形成以行政办公区为主、高尚住宅区为辅的新区。
组团四 位于河西,范围西至三茂铁路线、东至漠阳江、北至春州大道两侧用地、南至阳阳铁路。规划形成融铁路交通集散、旅游后勤服务基地、科研教育、商住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357.9ha。
组团五 位于漠阳江以东、城市北侧。此处地势平坦,北部有"鱼王石"旅游景点,自然环境良好。规划远期建设成为环境良好、服务配套完善的北部新城。规划城市建设用地679.6ha。
第十九条
具体用地布局
1、 居住用地规模和布局(R)
居住用地规划遵循以下原则:旧城逐渐改造,推进公寓楼建设,增加绿化,提高居住环境质量;新区根据区位、环境建设不同类型、档次的社区,实现规模化;公共设施完善,新区、旧城改造要严格遵守有关标准,旧区合理配置;分期实施,留有弹性。
规划居住用地1525.8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1.3%。
组团一内居住用地主要考虑为产业园区服务,规划居住用地24.3ha;组团二不考虑居住用地的设置;组团三内居住用地分为一、二类,站港公路以西为二类居住用地,新城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适当考虑一类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831.3ha;组团四内居住用地以二类为主,适当保留有特色的原有民居,规划居住用地469.8ha;组团五内居住用地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200.4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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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业用地规模和布局(M)
工业用地规划遵循以下原则:调整现状工业布局,实行产业进园;严禁发展污染型企业,对于现状的污染企业应予以拆除或搬迁;重视漠阳江水环境、市区大气环境的保护。
规划工业用地845.4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4%。
规划工业用地主要集中布置在新吉产业园,分为一类和二类产业。黎湖工业区规划予以保留,但不拟扩大规模;站港公路两侧工业有条件的要逐步搬迁至新吉产业园,污染企业予以拆除;宏大钢铁厂和阳春水泥厂予以拆除或搬迁;长坡岭工业区内有污染企业或不适宜在城区发展的企业搬迁至园区;市区内部其他不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的企业可以保留。
3、 (物流)仓储用地规模和布局(W)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116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4%。
新吉产业园区内主要布置和工业项目发展关联度高的仓储用地、河西铁路附近主要布置以大运量为主的仓储用地、站港公路沿线主要布置以大型商业批发销售展销为主的物流仓储用地。
4、 公共设施用地规模和布局(C)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721.9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8%。
组团一内公共设施主要配合产业园区的发展需要;组团二内公共设施主要满足工业及物流仓储需要;组团三内公共设施具有综合性,发展文化、娱乐、体育、商业、行政办公等;组团四内公共设施相应具有综合性,发展教育科研、体育、医疗、商业等;组团五配备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发展商业、行政办公、体育、医疗等。
5、 对外交通用地规模和布局(T)
规划对外交通用地232.2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8%。
6、 道路广场用地规模和布局(S)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841.9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3%。
道路系统规划主要包括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3种类型。规划新增9个城市广场,新增用地面积29.9ha;新增3处公交总站,占地15.5ha;新增加油站13座。
7、 市政设施用地规模和布局(U)
规划市政设施用地75.4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
8、 绿地规模和布局(G)
规划绿地面积486.2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其中公共绿地357ha,人均公共绿地7.3m2。规划新增公园19个。
9、 特殊用地(D)
保留现状拘留所和戒毒所,在新城区规划一处人防用地。规划特殊用地26.3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