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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点
建设部关于引发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城〔1992]8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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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抓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有助于城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化的综合服务体系。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从加快基础设施的开发和建设出发,不断满足加快经济发展和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需要,增强经济和社会发展后劲,集中必要的力量,高质量、高效率地建设一批重点骨干工程,对于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十分重要.有利于促进市场发育,提高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和效率,方便和丰富人民生活,也是经济结构调整、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和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条件。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t1992]29号文转发建设部国家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进一步搞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我部制定了下一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及时告我部城市建设司。
此外,为更好地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市政事业目标管理考核工作,1993年将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1.依据1992年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市政公事业目标管理考核检查情况,完善部建城[1992]132号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市政公用事业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使指标体系系统化、程序化,由部统一组织编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管理考核计算机软件,各地利用该软件进行自查、计分、汇总、处理考评结果并报部进行汇总、评比,以提高工作效率相减少人为误差。修改后的考核指标体系和实施细则、相应的计算机软件争取1993年一季度搞完,届时部另行发文。
2.为了巩固已有成绩,1993年我部将对国家考核城市进行调研和抽查。
3.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遍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市政公用事业目标管理考核,并将按部建城[1992]132号文规定,根据修改后的考核指标体系和实施细则,对非建设部考核的城市进行考核。各省、自治区按所辖地没市、县级市数量:辖10个城市及以下的推荐1名,11-20个城市推荐2名,21个城市以上的推荐3名,参加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评选。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八日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点
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生产总值一直以6%以上的速度递增,每年
平均增加10个城市,增加城市人口1600万左右,但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跟 不上发展的需要,有关城建的法制和标准也不健全,使得我们面临一些日
益严重的城市问题。
——垃圾围城局面日益严重。全国城市人均年产垃圾440公斤,垃圾总
量以每年8—10%的速度增长;城市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为11.9%; 全国现存垃圾70多亿吨,占地58万平方公里,其中占农田40万平方公里,
等于4个江苏省。
——全国城市普遍缺水。全国479个城市中,缺水城市300多个,严重缺
水城市100多个;14个沿海开放城市,12个缺水。
——排水设施严重不足,排水设施普及率达54%;排水管道超期服役;
全国城市有集中污水处理厂87座,日处理能力只有316.5万吨,城市污水 85%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接进入水体。
——城市道路没有形成网络。到1991年全国70%的城市没有干道网,人
均拥有道路面积只有5.7平方米;只有北京、天津建成了总长约100公里 的快速环路及47公里的地铁。
——城市公共交通“拥挤”的状况依然没有好转。全国41座大城市中,
运能不足的城市占88%,严重不足的占49%。全国现有城市客车68000辆, 其中60%行驶近50万公里,万人拥有公交车标台5.4辆。
——城市供气不足,集中供热普及率低。53%的城市居民烧煤或其它燃
料,每年多耗煤约1200多万吨。
——城市绿化面积少。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仅4.1平方米,建成区绿
化覆盖率20。1%。
上述城市问题,影响人民生活质量提高,投资环境受到影响,城市总
体功能难以提高,不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限制经济社 会发展。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是经济改革
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不仅有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口增长的原因, 也有投资比例、投资效益、投资渠道、投资方式对设施建设影响的原因,
还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理和服务水平以及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地位作用 认识等方面的原因,市政公用事业是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
影响的基础行业,这就必然要求我们运用系统工程原理,以城市环境综合 整治为手段,通过市政公用事业目标管理考核的方式,
从总体上提高城市功能。
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演变过程
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城市政府应该集中
力量搞好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强各种公用设施建设,进行环境的 综合整治”。
1985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在洛阳召开第一次城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明确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包括工业污染防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管理 三大内容。
1986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布城市容貌标准,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
治的市容环境卫生方面,在全国城市开展市容达标活动。同年国办发57号 文关于处理城市垃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的通知,促进了城市垃圾处理工
作,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
1987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纳入城市
总体规划的通知,注意到了设施建设在改善市容环境卫生上的治本作用。 同年国办发29号文转发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的报告,指出各级城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各方面力量,在全国开展城市环境 综合整治。
1990年,建设部在辽宁召开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认识到综合整
治应从基础设施建设着手.突出了“治本”。
1991年,国家环保局、建设部共同在吉林省召开了全国第二次城市环
境保护工作会议,制定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和措施。 同年建设部在长沙召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市容达标现场会,会议强调
指出,综合整治要遵循以治本为主,本表兼治的原则方针;”在全国开展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市政公用事业目标管理考核。
1992年国办发29号广转发国家环保局、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环
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城市人民政府要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 作作为重要职责,形成和完善市长统一领导下的综合整治的管理机制,继
续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功能和环境质量,同年, 《城市绿化条便》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颁布,为城市环
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了法律基础。 国务院以国发[1992]39号文发了批转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解决我国城市 生活垃圾问题几点意见的通知,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了解决城市
生活垃圾问题的目标和政策措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 业的决定指出,市政公用事业是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
的基础行业,主要由国家兴办,但也要引入竞争机制,在统一规划、统一 管理下动员地方、部门和集体经济力量兴办,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坚持
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同年,建设部完善 和修改指标体系。颁发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市政公用事业目标管理考核
实施办法》并实施检查。
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整体思路
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理论依据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系统工程原理在加强城市建设,提高城市总体功 能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上的应用。
城市的建设是“配套改革,整体推进”这个大系统工程中的大配套系
统。如果大配套系统不能顺畅的运作,那么,小配套系统即企业内部的改 革和中配套系统即企业外部的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市场体系形成等中配
套系统都将失去社会化大生产组织者这一先导性基础,失去人民生活必须 的重要设施这一基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社会服务体系也将失去有
形的支柱,阻滞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系进程。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就是从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系“配套改革”大局 出发,不断提高城市总体功能,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为建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日。标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2.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含义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就是在城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公用基础 设施必须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指导下,通过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城
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群众参与,各有关部门协同动作,从抓市政公用基 础设施建设着手,持续、全面提高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服务水
平,不断提高城市总体功能,改善市容市貌,促进对外开放,增强人民的 卫生意识、环境意识和城市意识,提高城市人民生活质量,从整体上推进
配套改革进程。
包括以下基本观点:
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城市人民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
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遵循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同市场经济和协调发展原则。
③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遵循系统工程原理,实行综合治理。
④坚持治本为主,本表兼治原则,从抓基础设施建设着手
⑤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卫生意识、环境意识和城市意识。
⑥综合整治目的就是提高城市总体功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推进配套改革进程。
3.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措施
①行政性措施。城市政府将综合整治任务分解到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考核。
②技术性措施。从城市总体效益出发,积极推行污染的集中控制。
③经济性措施。采取有利于综合整治政策,开辟奖金渠道。土地有偿转让收益,重点用于城市建设。
④建设性措施。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原则。加强城市供排水、公共交通、污染治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⑤法律性措施。加强城建法制建设,制定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法规和综合整治管理办法;根据《城建监察规定》,建立健全城建监察队伍,加强执法监督。
⑥道德性措施。通过新闻媒介和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4.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市政公用事业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的建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市政公用事业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发展方向上确定考核指标及权重;遵循递增(相对发展)原则、协调(行业间、行业内)发展原则、可比原则及简便和定量原则。考核指标分公用事业、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四大块。
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市政公用事业目标管理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重点是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使之同市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基本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进程。“八五”期间,使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有所改变,到2000年,重点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水平得到改善,使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服务水平与人民生活“小康”水平相适应,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和市政工程、环境卫生有偿服务基本到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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